申請條件
申請條件
1、主申請人年滿35周歲;
2、主申請人和隨行人員無犯罪記錄;
3、主申請人提供150萬馬幣(折合230萬人民幣)銀行定存一年的存款證明,獲批后即可任意使用;
4、遞交前近3個月,每個月收入4萬馬幣(折合6萬人民幣)入賬的銀行流水證明;
5、批復(fù)后50歲以上申請人需要在馬來西亞當(dāng)?shù)劂y行定存100萬馬幣,35-49歲申請人在100萬馬幣的基礎(chǔ)上每增加一個隨行人員,存款需要增加5萬馬幣。第二年可取出一半用來報銷購車、購房、醫(yī)療、教育。
項目優(yōu)勢
時效長:永久簽證,沒有最低居住要求
審批快捷:最快6個月可以獲得簽證
投資少:僅需存入約30萬馬幣的存款
資金安全:自有定期投資,零風(fēng)險
門檻低:無年齡限制、無英語要求、無須資產(chǎn)來源證明
政府支持:項目由政府提倡、策劃和推行
一人申請,全家獲簽
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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